2026-07-15
1362次
(2026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临床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规范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研究参与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按照符合国内国际规范的要求
2026-07-15
1229次
(2026版)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湖北省康复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立于2024年3月4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2026年7月14日进行调整,现伦理委员会委员共11人,包括: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9人。委员组成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女性委员5名。设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秘书1名。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承担的以及在本院实施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独立和及时的审查。研究伦理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设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
审查范围
2024-07-08
19413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临床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规范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研究参与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按照符合国内国际规范的要求健康发展,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2024-07-08
18756次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湖北省康复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立于2024年3月4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2024年7月2日进行调整,现伦理委员会委员共13人,包括: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0人。委员组成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女性委员7名。设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秘书1名。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承担的以及在本院实施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独立和及时的审查。研究伦理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设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
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物